如果能够不执着这种出现的境界,或者能够去转移、改化,那么就是慢慢地明白了无所得。由此,我们可以说,这就是没有障碍了,这个障碍就是已经改变了,这完全是可行的。
问题是我们遇到境界的时候,更多的时候,我们把皈依三宝给忘记了,把五戒给忘记了,把菩萨戒忘记了,把无常、无我、解脱的佛经忘记了。如果把佛教的正法忘记了,那么剩下的只能是邪知邪见的附佛外道了,正法已经全被污染了。此时,我们还好意思说“我是佛教徒”吗?应该是不好意思说了。可是现在的人,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,甚至于还要大言不惭。因为脸皮厚、无所谓,所以是恶性循环。最后的借口应该是:“我是不执着。”借口和荒诞!所谓的不执着又哪里是这样子?如果一锥子扎不出来血来,那么是不执着吗?应该是叫麻木不仁,或者是脸皮厚吃个够而已。
所谓“非为圣证”,意思就是:这个境界并不是圣人所证。千万不要以为,自己见到那些个小动物哭泣,流眼泪,就是自己证得同体大悲的境界了。
应该是没有,真的没有!真的同体大悲并不是这样的。因为同体大悲是智慧的慈悲,我们可以把一切众生观想与我们是完全平等的。
哪会是看见蚊虫和这个小小的生命,都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儿子那样看待呢?
这是不可以的。只有把一切有情无情的众生,都看成和“我”平等一体,才是同体大悲。而不是只看几个小蚂蚊子、小蚊虫是“我”的儿子的观察,不应该是这样的,这个需要大家谨慎。
这并不是真正的同体大悲。
这是什么呢?这应该是一种情执。从某种角度来讲,这当然也是一种狭隘和束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