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楞严经·五十种阴魔》简释第九十九讲

“所谓“明能破暗”,意思就是:光明可以破除黑暗,智慧可以改变愚痴。如果佛教徒坚持佛教的戒律,会使自己拥有如如不动的定力,从而生起解脱烦恼、往生、成佛的智慧,那么慧光的发明,就能够破除黑暗,就能够改邪见有我、我所,归于正见无我、我所。

希望我们的佛教徒,能够住持和护持佛陀正法。什么是护法?应该是护持皈依三宝的无常、无我、解脱;诸法实相的正法。如果自以为是的佛教徒,不但不护持正法,甚至于护持和坚持邪法,那么又怎么可能是护法呢?如果是假借佛法的名义的佛混子、佛油子,那么已经与佛法已经背道而驰,无论是多么热闹,都是害人害己危险游戏。

如果有人说我习惯于讲真话的话,那么只能是不愿意口是心非、自欺欺人而已。如果昧着良心说大家都是菩萨,那么有上求下化的担当吗?所谓真菩萨,应该具备“摄律仪戒、摄善法戒、饶益有情戒”的具体内容,而不是好为人师的口号。要知道,真菩萨敢于牺牲、奉献、无我、利他。为什么观世音菩萨能够倒驾慈航?因为不忍众生苦、不忍圣教衰,所以是不请之友、感同身受。请问我们是什么呢?什么都做看不到的人,好意思指手画脚、颐指气使吗?如果一定要说自己是佛教徒的话,那么只能是把佛经念歪了、修行为做邪了。

如果有人坚持说:“我就是佛教徒啊!”那么愿意助人为乐、成就福慧吗?除此之外,我们特殊吗?佛教徒不但不可以任性、胡来,而且更要遵守法律、公德、皈依三宝。如果我们这些内容都不具备,那么凭什么说自己是佛教徒?如果坚持说自己是佛教徒的话,那么别人就会以为:“原来佛教徒都不是遵守规则的人啊?”因为身教重于言教,所以佛教徒需要担当负责。除了我们遵守法律、公德,更要破邪显正。

如果我们能够结人信心、希望、欢喜、方便、无畏的话,那么社会和信仰就会有正能量。当这样的信息对称之际,那些借助佛教的邪知邪见、招摇撞骗的人还会有市场吗?只是,我们现在面对现实的不尽人意,分明是我们做得还不够。因为不能、不会讲好我们自己的故事,所以佛教的末法时代充满着形形色色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