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楞严经·五十种阴魔》简释第十三讲

“如果要检验此段经文所涵盖的意义,就必须涉及到主观意识的价值观念。换一句话说,即必须对历史上佛教各宗派以及价值取向,以及佛法的基本标准来评估其正确性。举例来说,在上面提到的《楞严经》第六卷中的这一段话:“云何贼人,假我衣服,裨贩如来,造种种业,皆言佛法?却非出家,具戒比丘,为小乘道。由是疑误,无量众生,堕无间狱。””
这段经文,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记住。如果不能记住,那么可以翻开《楞严经》第六卷找到。什么意思呢?
所谓“云何贼人”:意思就是: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贼人?这样的人,就是佛法中的贼啊!什么样的人呢?贼人就是盗窃的人。假以佛教出家人的衣服,或者否定三宝、别有用心的人。因为利用佛法招摇撞骗的人很多,所以除了提高警惕、防患未然,只有破邪显正,才是利他自利的佛教徒。虽然表面看起来得罪人,但是却是真正的苦口良药、逆耳真言。如果无动于衷、麻木不仁,就是没有上求下化的菩提心表现。如果不能对症下药、见机行事,就是要不说,好像我们又不负责任,点到为止吧!
所谓“假我衣服”:意思就是:穿着和利用出家人的衣服。
所谓“裨贩如来”:意思就是:利用佛教的身份贩卖如来谋取利益,打着佛教的招牌招摇撞骗:“因为我是真的佛啊,所以我这里是最灵验的:有求必应……”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。
所谓“造种种业”:什么叫种种业?就是利用佛教的信仰,造作种种贪嗔痴的身口意三业。所谓身三、口四、意三——即杀、盗、淫、恶口、两舌、绮语、妄语、贪、嗔、痴,往往是这样的业障习气。
前些年的时候,南岗区公安局抓到两个冒充极乐寺的假和尚,骗了一位姓姚的居士一万元钱。利用这个钱买了一部手机一口猪杀了。一天晚上大队长王立国警官电话我,“你在哪里呢”?我在极乐寺。“我不信!”可以打我坐机。于是王大队打通电话,证明了我在寺院,并咨询这两个假和尚的信息……后来两个假和尚被判刑10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