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四十八讲

    所谓“我一人据之,则怨萃于我矣”,如果我一个人占有了这个便宜,那么别人对我的怨恨就会因此而产生。可见,大家要明白,千万不要占便宜。便宜是好事吗?不但不是,而且是坏事。可是我们往往看到的只是表面,误以为是好事。而这个所谓好事的结果、后遗症,我们根本没有考虑,或者考虑了,就是禁不住诱惑。如果我们考虑明白了,那么这个便宜怎么可能还会贪求呢?
    所谓“我失便宜,则众怨消矣”,如果我没有贪求这个便宜,或者失掉了这个便宜,那么大家至少也不会怨恨我了。大家想一想就释然了。什么叫释然?就是解脱了。
    所谓“故终身失便宜,乃终身得便宜也”,从以上的道理,我们就得出一个结论:如果一个人一生都不去占便宜,一生都去吃亏,那么这个人就是真正占了大便宜。佛教的所谓财施、法施、无畏施,哪一个不是实实在在地付出、吃亏呢?最终不但没有吃亏,反而有丰厚的回报;又如同付出辛劳的播种与收获,怎么可能不劳而获呢?现在佛教徒一念之差的轮回与解脱,难道不是占便宜与吃亏之间的故事吗?可见,吃亏与占便宜、轮回与解脱这个账,不能不引发我们认真地思考。我们应该牢记“一念之差”,这是佛陀良苦用心的教诲啊!
    所谓“此余数十年阅历有得之言”,以上这些探讨和分享,是我几十年来人生经历的心得,是我深深感悟的心得、感悟的人生经验:吃亏就是占便宜,占便宜就是吃亏。可是,道理是这样讲,现实中谁能受得了呢?因为谁也不愿意吃亏,谁也不愿意让一点点步……所以最后的结果常常是不尽人意、非常糟糕。有的人不但没有占到便宜,反而是吃了大亏;而有的人不但没有吃亏,反而是占了大便宜。比如说,当一些人都为这个名利去纠缠、相持不下的时候,往往受益的都是那些不去争的人,大家因此应该认真反思和反省。世间法尚且如此规律,出世间法更是如此,利他才能自利,大家一定要明白这其中的奥秘。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