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说四十二章经》之第五章转重令轻第十三讲

“悔过使我们所做的罪业减轻,使我们的污染减少,间接地对他人和社会有益。”     我们不伤害别人了,大家就会和睦相处了,社会自然就和谐了。     佛教徒,有时候真是要行动。在北京佛学院当老师时,有个台湾老板,到中国佛学院法源寺拜佛。我当时是佛学院的一名法师,于是就同我聊起来,他说他就一直想找几个佛教徒给他做工人。我说:“我也不认识谁,我给你问问吧。”于是我就找我们的另外一位法师,问了几个在家信徒。这几个人特别高兴,说是台湾的企业:好!于是就去了。他们到那儿,就同人家提这个条件、那个条件;提条件倒也没关系,你给人干活的时候真诚点啊,做不到……最后人家同我说的时候,我自己都很尴尬,不知道如何面对。当然具体细节我也不甚了解。     我想,这里边肯定双方之间都有问题:一个可能希望佛教徒能够知足常乐,干更多的活,无怨无悔;另一方面呢,这几个佛教徒至少不是很厚道,马上提要求:你应该给我这种待遇、那种待遇,所有的待遇都得给我……最后弄来弄去,不欢而散。     所以说,当需要的和被需要的两者之间不能达成和谐一致的时候,必然会造成一种非常深刻的矛盾,最后只好不合作。后来,他们跟我说的时候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最后我笑了,我说:“还是我多事,我如果不多事,就啥事也没有了。”如果大家都有诚意,付出和收获应该是对等的,那么应该会有满意的结果。只是彼此可能都有期望,最后难免失望。何妨先干起来再说?     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