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遗教经》 第一百讲

四、经文释义26
    这个生活准则,或者我们叫做规章制度,我觉得它非常重要。如果没有规章制度,没有一个生活的准则,那是非常可怕的。这个规章制度、生活准则,可以包括伦理、道德、法律等。英国哲学家威尔逊有这样一句: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有没有希望?要有两个标准:(1)那个国家和民族的法律是否有尊严?如果那个国家和民族的法律没有尊严,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希望;(2)那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民有没有信仰?如果那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民没有什么真正的信仰,那么这个国家和民族也没有希望。
    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,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正在不断地接受一个理性的信仰。所以说,我们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充满了希望。至少我们现在应该庆幸有:法律有尊严,人民有信仰,国家有力量。否则就一定很可怕。假如人们都去练法*功,那么结果就是非常可怕的,那不是什么真正的信仰。
    在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周年会庆的时候,我们去参加了一个座谈会。中国佛协有个副会长,是著名的书法家。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,记忆犹新:“正教不兴,邪教横行!”正的不兴,没有市场,那么邪的肯定有市场,这是发人深思的一句话。
    “只有这样,自己安乐,别人才能安乐。”
    要有法律,要有信仰。
    “否则,如果没有规矩,那就是乌合之众,那就会胡作非为。”
    如此,大家凑在一起,也不是什么学佛。就像很多人凑在一起谈是非,谈来谈去,越谈越污染;自己还不知道自己被污染了,只是为了逞强好胜,还认为自己谈的是佛法,那岂不是很可怕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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