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如法求财不以非法(29) 这是便宜事为什么不做?你说寺院里头印门票,还有收入,这是好事,可是给人家做广告这件事不行!我不能说人家医院不好,可是一旦到时候别人来找我们怎么办?和尚掺和这事,后患无穷;怎么办?不行,没办法,请谅解吧;那怎么办?不能因为我们要收入,就可以这么做。 我们有信仰,必须得考虑,因为这不再是个人的事。我需要跳出我自己,站在一个社会人、一个旁观者的角度,审视这件事合不合理、合不合情?如果既不合理又不合情,那我们就不敢干。所以我们的佛教徒,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去换位思考一下?不该得的,坚决不得!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有尊严和形象。 我想,我会跟他讲,讲来讲去,虽然我没有为他做这件事,但我不失尊严,他也不失体面。我一定会同他探讨、交流,不会单纯说:“对不起,就是不行!”也不是;要同他讲,如果讲不通,那另当别论,尽量去讲。 “如人向某些部门办理的人去办什么事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不行……最终可以了,为什么?因为你有关系或者其它办法,所以工作变得有效率。” 最后马上可以了,这样的事也有。有时候就是这样,你自己去办什么事不行,可是如果拐个弯,走走关系,马上就行了。这是社会的弊病,我们不可以指责这个社会如何?但是有这样的问题,我们既要面对和解决,也要回避这样的问题的负作用和后遗症。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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