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时代的发展,夫妻财产已经开始拥有了自己的权利。
我们看到报纸上说,关于夫妻的房子,法律上也有了相关的规定。当然,我们只是了解一般情况。法律说的房子,是可以夫妻共同署名的。据说国家还有一个新闻发布会,说在署名的过程中并不收费,尊重夫妻共有财产。当然,法律上还规定,你自己带来的财产,属于你个人所有。你婚前所有的财产和婚后共有的财产,这个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。这应该是挺有意义的事情。
我们在规范一个规则的同时,其实就是有那么一个规矩可以遵循。如果我们过分地苛求了这些规则,那么家庭就比较麻烦。比如大家一起到饭店吃饭,像西方国家可以AA制,比如花五元钱,每个人拿两元五。如果一个家庭到饭店这样用餐的话,那恐怕它不符合、不适合中国人的风俗和感情。这个家迟早是要散的,凡事不能极端。至少我们的理念,还没有进化到锱铢必较真的地步。
这个社会快速发展,个人财物急剧增加。总有一些人,想嫁的不是这个人,而是钱;想娶的也不是这个人,也是钱。如此怎么办呢?这时候的法律定位,就显得特别有意义。请不要投机取巧,对于家庭并不是单纯是钱的问题,还应该有良心、责任、义务,更重要的当然是感情。如果没有感情,那么凑到一起就是煎熬,没有办法坚持下去。如果彼此整天地大眼瞪小眼,那么应该是难以想象的事情。至于良心、责任、义务,关键还要有感情的基础,彼此要接受对方,不接受就是可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