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九十讲

我觉得,东方人提倡感情、伦理、道德,应该是对规矩是没有信心,正是说明了这一点。西方人用法律、规则,应该是对感情之类没有信心。因为感情之类的善变,忽冷忽热、可长可短,所以是不可靠的。法律就是个标准,大家共同遵守标准。彼此间应该各有所长,我们需要取长补短。我们没有必要否定法律,也没有理由否定道德、伦理,从而否定人的良心。这两者之间,可以成为一个互补。虽然互补可以完美,但是我们现在强调法律的时候,又缺少了温情。比如说话特别生硬,让别人受不了。如果我们回过头来讲,如果我们的这个人情味太重了,那么就没有了真正的规矩了。

比如说,前些日子,有一个所谓的比丘尼带着七八个人到山门那里。门卫问:“你要找谁?”她说:“找静波。”“你跟他联系了吗?”“你得让我进去。”大吵大嚷着……最后门卫就把那几个人找来见我说:“法师,这是你的客人吗?”。我一看,不认识,我就要说她两句:“你为什么不诚实打妄语呢?即使要进来,可以同门卫说一说,也是可以考虑的。”当然,想想看,我不可能把她咬死的。只是她穿着这身衣服,她领了那么些人不遵守规则,又从始至终一句话不讲。我们能说太多吗?“好了,你们走吧,你们自己去反省吧。”

我们在这个管理的过程中,由此引发了一些思考,就是我们到底是人情味要重?还是我们的规则要重呢?我想,最好的感觉是它们两个都重:又要有人情味,还要有规矩;又要有规矩,还要有点人情味,正所谓入情入理。这个尺度实在难以把握。希望大家走进寺院里的时候,把自我放小一点,把信仰放大一点。这样的话:第一,你不会受伤,寺院里的人说你两句就说你两句;第二,你会觉得,自己心里非常踏实,你将来任何时候都不会后悔。这个感觉,应该是舒服的,希望大家能够去寻找这样一个感觉。我们经过一番分析之后,最后总结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