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三十二讲

因为面对和珍惜家庭,所以佛教徒可以把家庭作为修行的道场、所缘境。如果这样去看的话,那么将不再讨厌和抱怨这个家庭了。因为家庭已经成为了修行学佛的道场,那么不再是原来以为“火宅”的意思。

当然说家庭是“火宅”的时候,是有道理的,为什么呢?因为贪着这个缘起的家庭,所以需要有出离心的培养,只有针对于此,才说家是“火宅”。如果我们已经不再执着了,那么这个家庭应该是解脱的所缘境。当最初的热情、激情过后,接下来就是责任、义务、良心。如果没有了责任、义务、良心,那么几乎家庭是没有办法维系的。这一点也是需要我们清醒的。

所谓家庭的功能,《礼记》认为婚姻的作用,应该是合二为一。

如果是合二为一,那么这个“一”是确定的。虽然是合二为一,但是应该是零点五加零点五的一。我们除了把自己的价值观念、个性爱好隐留一部分之外,还要为别人想一部分。只有这样,这个家才是稳定的。否则家庭是很难维持稳定的。

它是“合二姓之好”。”

所谓合二姓之好,应该是张家、李家两个姓。因为不是同宗之间的血缘关系,而是两个宗族之间的事情,所以叫合二姓之好。

同时,“上以事宗庙、下以继后世”。”

什么意思呢?

所谓“上以事宗庙”,意思就是:属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,是要担负传宗接代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