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慈云忏主《净土文》释义第五十讲

    总会有人向我们理直气壮地强调:“我就是佛教徒,只是没有皈依而已。”我会告诉这样的人:“如果没有皈依的内容,就不能算是合格的佛教徒。”一些人强调:“我不服气……”“因为这是释迦牟尼佛制定的标准,并不是我个人的规定,所以有什么不服气的呢?请不要误会,即使是法师,也是要依教奉行,不可以任性和胡来。”因为佛教信仰不是个人崇拜,所以佛陀为我们规定了“依法不依人”。这里所谓的“不谤三宝”,就是不能诋毁、否定外在的佛法僧三宝。诋毁、否定三宝不仅仅等于把佛教信仰否定了,同时也误导了别人的佛教信仰,从而伤害了更多人的法身慧命。如果我们的法身慧命断送了,那么信仰应该就是失败的。因为佛教的信仰只能是建立在三宝的基础上的,所以我们需要坚守而不是否定或者迷失。如果佛教徒的法身慧命就是依据皈依三宝成就的,那么我们只能遵守规则。

     “不障出家。”

    虽然我们可能不会鼓励出家,但是也不会障碍别人发心为僧。如果有人要求发心出家,那么我们会提醒:“请想好后,按照规矩进来……”如果对方说:“我已经想好了。”那么我们可以依据国家的法律、社会的公德、佛教的戒律衡量接纳,而不是简单的赞成或者否定。如果仅仅是合上就干,合不上就不干的想法和做法,那么佛教信仰的质量和素质能够保证吗?我们只能加强管理,或者谨慎把关,防止滥竽充数,从而影响佛教的形象和尊严。当然也会有七八十岁的人要求我们:“我要出家……”对此,我们只能告诉他:“极乐寺只收45周岁以下的发心者,除非有特别的能力和长处,可以考虑延长年龄……”如果有人强调佛教的慈悲之类的借口,那么我们也会告诉对方“家有家法,寺有寺规,不可强求,随缘就好。自己也可以寻找有缘的地方满愿……”如果固执己见的话,那么只能说,出家需要担当负责,并不是养老来了。这难道会成为障碍吗?应该不会。因为我们需要对信仰负责任,所以需要物以类聚、人以群分。

    曾经在佳木斯的时候,有一位所谓的居士问我:“极乐寺收不收出家人啊?”我说:“当然收啊!”隔了一会儿,两个人给我架来个像横路敬二似的进来了,我一下子懵圈了。当我摇头拒绝时,居士严肃地对我说:“法师说话不算数啊?佛教不是慈悲吗?”对此,实在是哭笑不得。因为满他的愿就是慈悲,所以不满他的愿就是不慈悲,哪里有自以为是的道理呢?分明就是甩包袝的借口而已。难道我们是代表自己吗?我们只是为了信仰而把关。如果寺院里都是横路敬二之类的人物,或者原来不正常,希望出家后变为正常的人,那么还有什么标准和规则呢?所谓的普度众生,应该是内在的发心,并不是外在的没有原则。因为这样的故事,所以需要佛教徒的广泛共识和严格把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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