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九十三讲

    因为人高兴的时候,喝上酒了,陶醉其中,什么都忘记了,只是享受酒的温度,承诺就是酒话;所以第二天我们再去找他,那就不一样了,已经清醒了。可见,人高兴时:常常说话不算数,往往失信的人多。

    所谓“怒时之言,多失体”,人在愤怒时候的语言,不能体谅别人,也不能顾全大局,只考虑自己受委屈了,当然不会理智。

    我们之所以讲《格言别录》,就是告诉大家不但要懂得佛法的道理,还要懂得世间法为人处事的分寸和规则。这就是修养,也会成就我们的道德,也会成就我们的福慧因缘。这应该是有意义的修行。

    我们不能仅仅是说一些空洞的语言,比如:不要执着、不要在乎……为什么?虽然我们自己的确是假的,但是它又往往成为了借口,于是很多人就会浑水摸鱼、以假乱真……佛教徒的生活细节既然是修行,那么就需要严谨适当:道德标准需要规范,待人处事需要讲究。这些如果都没有,那么又如何学佛呢?说明我们只是口头禅,没有真正的信仰实践;也就是把信仰当作招牌、借口,或者也可以说自己是别有用心的,并不是真正的学佛。

    30、【静坐常思己过,闲谈莫论人非。】

    记得当年极乐寺的老和尚,早上表堂时经常讲这句话。当时置若罔闻,如今回想起来,深刻明白。

    所谓“静坐常思己过”,静坐的时候常常思索自己有无过失,需要扪心自问:“我错了吗?啊,是的,我错了。”

    所谓“闲谈莫论人非”,平时散心杂话:张三长,李四短……我们为什么说人家是非?本来就是我们自己错了,愿意评价别人,我们又高明在哪里?大家需要清醒。当我们拿着手指头去指责别人时,后面却有三个指头正在指着自己。或许别人只是错了一倍,而我们分明是错了三倍。大家想一想,大有道理。
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