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的财富观第一百零五讲

五、财富究竟属于谁?(1)      “像这样四方面眷顾到自己的经济,来支出自己的财富,就是圆满的、最合理的财富的处理方法。”      如果按这样的处理方法,就是非常圆满、合理,那么我们也应当按照这样的一个标准,来处理自己的财富。这是第四个问题,财富的处理。      五、财富究竟属于谁?      让我们走进第五个问题:财富究竟属于谁?      财富究竟属于谁?其实都是符合因缘所生法:缘聚则生,缘散则灭;我们都是财富的暂时拥有者!有人说:“我收藏那些东西价值不菲,多少多少……”不过是:借你闲看几十年而已;也许你传给了别人,他更多的是不珍惜,会把它糟蹋了、浪费了;也许他就会把它轻而易举地送给别人了,常常会发生这样的故事。      “财富,到底是属于谁的呢?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的问题,实质上是非常复杂的事情。这要从三个方面去探讨。”      财富到底属于谁?   1.从先前的因缘说   “从先前的因缘所生法而言,应该是“宿因则共,现缘或别”。”      所谓宿因则共,比如,由于宿世因缘,大家凑在一起了,共同生活在松花江边,共同生活在哈尔滨这个城市,共同呼吸这片蓝天底下的空气,这些不都是一样的吗?这不是共业现象吗?这就是共业——宿世因缘召感的共业!让我们彼此珍惜拥有的共业因缘。   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