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如法求财不以非法(20) 如果我欠别人钱了,人家向我讨要,我自己会忐忑不安,一定会想办法还,因为欠钱应该还!即使暂时还不上,也要努力说明真相,使人理解和谅解;如果没有良心,人家帮了我们,应该感恩人家,人家向我们要钱,不但不还,乃至反目成仇;这不是缺德吗?不可以! 但是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一类人,有没有我们的佛教徒?应该是有的!他借口说自己学佛,就是不还钱,赖皮赖脸;不但如此,还要混淆是非,假借信仰之名招摇撞骗……我真的替这样的人担心和羞愧!无论是佛教信仰,还是个人的尊严,都需要我们担当负责!看到别人做坏事时的理直气壮,没有惭愧心,都会觉得难过!所以真心希望我们的佛教徒中,这样的人没有、这样的事没有,否则我们还有尊严吗? “借债应当归还,如果抵赖而故意不还,是非法的。” 借债不还,不仅仅违背国家的法律,也违背佛教的戒律。 “不过,有的不幸而事业失败,破产了,依因果律说,来生也是要偿还的。” 我们欠人家的没有还,将来还是要还,中国有句起誓的话:“来生当牛做马都要还你!”你以为就不会当牛做马吗?这个是应该的规则,这是正常的因果律。 “但他的确是事业失败了,无款可还,即不能说是非法。可是有的事实际是有能力归还的,却借口‘我破产了’,借口‘我经营不善’,这样的人就真的是非法了。”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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